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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事项告知书

【字体: 】 【编辑日期:2015/12/7 17:00:03】 【作者/来源:网站管理员】【阅读: 】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联系方式

一、来信:石台县仁里镇牯牛降北路3号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

邮编:245100

二、接访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00(夏季接访时间:下午15:30-17:30),双休日及节假日顺延;

地址:石台县仁里镇牯牛降北路3号

三、举报电话:0566-6024313

四、网上邮箱:xscjxfjb@163.com

举报信箱:石台县仁里镇牯牛降北路3号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

我们承诺:对信访举报的内容、信访举报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注意事项

1、业务受理范围:请您查阅本网站的"举报受理范围";

2、严禁诬告、陷害他人,凡利用举报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谩骂、发泄私愤等,将不予受理。

3、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对确认是实名举报的问题,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办理结果。举报虽未署实名,但留有确切联系方式的,视为实名举报。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规定,纪律检查机关的受理范围是: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根据《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的规定,行政监察机关受理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3、一些虽然并不直接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管辖对象的检举、控告、申诉,而是反映社会情况,提出批评、建议或咨询,但只要是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问题,也属于应受理的范围。


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的权利

1、对党员、党组织违法乱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2、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3、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5、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6、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二、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履行的义务

1、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2、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如有违犯,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纪律责任。

3、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电话是否可以答复检举控告类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由于电话查询检举控告类信访,纪检监察机关无法确定查询人的真实身份,为保护举报人,对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查询,纪检监察机关在电话中不予答复。如果署名举报人想及时了解所举报问题的办理情况,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工作证),到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来查询,接待人员会认真告知举报人所举报问题的办理进度或转办去向等。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1、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

2、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

3、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4、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