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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起皮引发的消费纠纷案例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12/25 10:16:08】 【作者/来源:何响玲】【阅读: 】

【案例简介】:

5月29日,朱女士来到石台县消保委办公室,称其在家装店购买了好运实木地板,当时是280元一平方,但是安装后当时看着很好,没有问题,但是第二年开始,实木地板全部起皮,根本无法使用,与被投诉人协商未果,请求县消保委帮助处理。

 

【处理结果】:

接诉后,县消保委与该店负责人联系,经了解,该店不承认实木地板有问题,认为起皮是不可能的,并称朱女士家的实木地板之所以起皮一定是水泡过才会那样。最后经营者同意为其刷一遍油漆,但朱女士并不满意,认为应当全部为其更换,最终由于双方都不同意检测,木板起皮的原因无法认定,因此该起纠纷无法处理。

 

【案件评析】:

本案是一起因实木地板起皮而发生的消费纠纷。在本案中,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利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本案中,如果确实是实木地板质量问题,经营者就要承担消费者所受的损失,但因双方不同意检测,导致责任无法认定,而且消费者在发现损害事实后,很长时间才到消保委投诉,从而错过最佳处理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