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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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8/5/8 15:20:37】 【作者/来源:网站管理员】【阅读: 】
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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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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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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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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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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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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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延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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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交所需材料,填写《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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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受理,审查合格,窗口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