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申请人提出换证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从业人员花名册,附所有从业人员学历、职称证书、上岗培训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负责人自我保证声明、药学技术人员在岗的自我承诺书;
4.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经营场所的地理位置图和平面布局示意图;
5.《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8.企业自认证以来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主要内容:企业基本概况,组织自查情况(包括自查内容、检查时间、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药监部门GSP认证现场检查、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等;
9.变更许可事项、登记事项的,可同时提交变更申请及材料。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属于法人企业的,同时加盖法人企业公章,所有证书原件经确认后当场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