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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

【字体: 】 【编辑日期:2014/12/24 9:49:34】 【作者/来源:网站管理员】【阅读: 】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有关变更内容的证明材料:

(1)变更注册地址a.拟变更的经营场所等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b.拟变更的经营场所功能布局图(地理位置图,标明详细 地址;平面图,标明面积);c.拟变更企业所 在地市局出具的《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许可事项现场检查记录》。

(2)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a.主管部门的任命或聘任通知,无主管部门的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决议或 聘任通知;b.拟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简历、学历、职称证明、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 印件;c.拟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没有《药品管理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自我保证申明

(3)变更经营范围a.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养护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复印件;b.与拟增加经 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c.仓库平面布局图;d.拟变更企业所在地市局出具的《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许可事项现场检查记录》。

(4)变更仓库地址或增加仓库a.拟变更或增加仓库后的仓库平面布局图;b.与拟变更或增加仓库相适应的验收、养护 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复印件;c.拟变更或增加仓库的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d.拟变更企业所在地市局出具的《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许可事项现场检查记录》。

(5)减少仓库a.减少仓库原因的情况说明; b.原仓库布局平面图、减少后的仓库布局平面图;c.拟变更企业所在地市局出具的《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许可事项现场检查记录》。

(6)变更企业名称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变更登记事项,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b.实施改制、兼并、重组的国有法人批发企业还应提交当地政府或政府体制改革部门批准企业实施改制、兼并、重组的批复。

3、拟变更企业所在地市局出具的该企业无本《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4、《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以及正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