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业安徽名牌申报表;
二、工商执照和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三、环保排放达标证明;
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通过其他相关认证的应附认证证书。
五、质量工程师和内审员证书复印件;
六、学习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活动方案;
七、有关证实性材料及其他材料。
纸质材料需准备一式四份,企业和组织申报单位(市局)各存档一份,其余两份上报。
另需将电子文本放置于两个U盘中(每个U盘内置两个文件夹,一个为完整申报材料,一个为宣传资料),随纸质材料一起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