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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申办程序

【字体: 】 【编辑日期:2014/12/24 15:52:01】 【作者/来源:网站管理员】【阅读: 】

   池州市行政区域内凡按照已经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组织生产,且各项质量要求稳定地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企业可申请办理采标标志。 

    一、办理条件

  1、申请采标标志的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2、企业标准直接采标或产品标准已列入国家采标标准目录;

  3、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为等同采用或修改采用;

  4、产品严格按标准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5、申请采标标志需提交以下材料

  a)《采标标志备案申报表》1式4份;

  b)采标的我国标准文本一式4份;如果是企业标准还应提供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出具的采用国际标准程度的证明文件一式4份;

  c) 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一年内)的产品全项目检验合格报告一式4份;

  d) 连续3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l式4份;

  二、办理程序

  1、县、区局指导企业按上述办理条件填写《采标标志备案申报表》并对有关将备案所需材料进行初审。

  2、初审合格报市局审查、盖章。

  3、上报省级质监局,由省局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进行备案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