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二、申请材料:
1、中专(高中)或相当于中专(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学历证明;
2、培训的理论试卷和实际操作试卷及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企业申请并申报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予以发证,不合格退回重新培训。
四、办理期限:
自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5]183号)
320元(计量检定员证书费10元,基础理论考核费30元,专业理论考核费80元,操作技能考核费200元)